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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4-03-21 09:51:43 点击量: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结合生态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复试录取行为,切实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生态与环境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领导以及各专业负责人和招生秘书组成,指导开展复试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成立院级纪律监察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监管本单位复试过程,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按照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在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本院招生过程全程录像、录音接受各上级监督。

三、复试分数线

我院各专业(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的复试分数线以2024年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为准。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四、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一)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分数线及名单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

(二)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我院一志愿考生预计在3月24日(周日)开展复试考核工作,涉及的生态学、动物学、植物学、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五个专业将在同一天同时进行复试。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复试时间

生态与环境学院

071300

生态学

拟分8个复试组

2024年3月24日上午8:30分开始,14个复试考核小组同时进行。

071001、086000

植物学+生物与医药(植物学方向)

拟分2个复试组

071002、086000

动物学+生物与医药(动物学方向)

拟分1个复试组

085700

资源与环境(工程硕士)

拟分2-3个复试组

五、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指定的QQ群了解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复试分组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可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

(二)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费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交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此号码仅受理复试费缴费咨询)。

(三)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2024年3月23日之前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提供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

4.《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5.单独考试学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

7.考生觉得必要的学业证明补充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及方向+姓名命名,发到各复试小组指定负责人邮箱,具体在“2024生环学院研究生复试通知QQ群”(群号:286641630)中公布

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负责。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要求:

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需在PDF文件中清晰可验证;

②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我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③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④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需核查和收取考生的《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⑤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资格审查要求以《关于报考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相关说明》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⑥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⑦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⑧资格审查应在复试正式开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交指定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考察要求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以选拔拔尖创新人才为导向,坚持综合评价和以德为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复试专家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复试以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测试的方式进行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来考察。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复试流程

复试考生提前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含本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以往参与科研活动情况,能体现个人素质能力的相关证明,研究生期间的工作设想。PPT按“复试分组名称+面试顺序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具体编号,会在复试群里公布)于3月23日前交给各复试组负责人。

②复试考生根据群里公布的复试时间段,提前15分钟到达复试考点。如果错过安排的时间段,将调至整场复试的最后再行安排。

③考生进入候考区后,考生要保持安静请勿喧哗,并配合候考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工作: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的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与本人进行比对。身份认证完成后,候考人员会引导考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禁止携带任何物品,尤其是手机、手表等物品,所有物品均交给后勤工作人员保管。

④进入考场后,考场负责人会提前打开本考生的PPT,本人在指定区域进行PPT演讲,如有翻页,请提示现场负责人,由负责人帮助操作。PPT演讲结束后,专家组会针对PPT内容做一些交流,交流结束后,专家提问,包括英语口语和综合能力素质题,考生现场作答。

⑤复试负责人宣布复试结束后,请考生离开考场并带好个人物品迅速离开候考区,严禁与其他考生进行交流,如有发现按作弊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占40%。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分方向报考的考生,按照报考方向单独排名。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 =(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七)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在学校校医院体检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体检相关要求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以及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学校可按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巡视。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复试过程中投诉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议。

复试监督或投诉电话: 0871-65948611

、录取

我校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研究方向的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有关要求,在新生系统进行申请,详见《入学须知》。

(四)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报考专业复试工作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或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东外环南路,云南大学呈贡校区重点实验楼3207A室。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生态学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饶老师 0871-65948611

复试考生请加入“2024生环学院研究生复试通知群”(群号:286641630)入群QQ二维码如下:

十、申诉联系方式

学校申诉联系方式:

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033908(纪检监察)

电子信箱:yuyzb@ynu.edu.cn

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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